# NUPTEntDoc **Repository Path**: chirsan/nuptent-doc ## Basic Information - **Project Name**: NUPTEntDoc - **Description**: Shanghai Alumni Entrepreneur Alliance of NUPT - **Primary Language**: Unknown - **License**: Not specified - **Default Branch**: master - **Homepage**: None - **GVP Project**: No ## Statistics - **Stars**: 0 - **Forks**: 0 - **Created**: 2022-01-24 - **Last Updated**: 2022-01-24 ## Categories & Tags **Categories**: Uncategorized **Tags**: None ## README # NUPTEntDoc #### 介绍 南邮上海企业家联盟章程 #### 总则 南邮上海校友企业家联盟(英文名称为Shanghai Alumni Entrepreneur Alliance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是由南京邮电大学上海校友中从事企业经营的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全国性、非营利性组织,隶属于南邮校友会,接受南邮校友会的领导和监督。联盟旨在加强企业家校友与母校之间的纽带联系,饮水思源、回馈母校,为母校发展、社会进步贡献力量;聚合南邮企业家校友,为企业家校友相互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供高起点的平台,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企业之间的互助与合作,做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打造南邮校友的集体荣誉感。 ####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联盟会员必须是获得过南京邮电大学正式学位或学历的校友。 第二条:联盟主要吸收创业的校友成为会员,称为创业企业家会员;同时,吸收相关行业的部分校友加入,如创业服务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法律、审计、咨询等领域的校友 ,称为非创业企业家会员;以及在国内外大型行业领先企业或重要国内国际组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校友,称为高管会员。 第三条:会员无论年龄大小、职位高低,在联盟内一律平等,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四条:发展会员时,要有三名以上(含三名)联盟会员提交书面推荐信。申请者需提交入会申请书和个人的详细履历,经过为期一周的会内公示,经由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联盟方对候选人发出正式入会邀请。 第五条:会员须按时交纳会费。会员年费为每年5000元人民币。对联盟有重大贡献或者对联盟进行较多经费赞助的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理事会同意,可免交当年会费。 第六条:联盟会费缴纳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次年1月1日。年中入会的会员可按在会月份折算缴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厚德、弘毅、求是、笃行”的南邮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创新”的南邮校风; (二)自觉遵守联盟章程和其它规定,维护联盟名誉和形象; (三)坚持联盟“受助、互助、助人”的宗旨,积极与其他会员交流和沟通,与其他会员互相帮助,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四)努力完成联盟赋予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为联盟的发展建言献策,并身体力行; (五)积极参加联盟活动,为联盟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六)会员需积极发现更多隐藏的企业家校友; (七)非企业家会员应积极为联盟提供更多的资金或其它形式的实质性支持,以帮助企业家会员的创业事业。成功的创业企业家会员应积极回馈社会。 ####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日常事务执行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以及理事若干名组成。 第九条: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 (一)修改联盟章程; (二)选举联盟主席和副主席; (三)确认理事会的组成; (四)审议联盟的财务计划和执行情况。 #### 第三章 活动安排 第十条:联盟组织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活动: (一)企业拜访:包括但不限于军民融合活动、金融产业联盟活动等。每季度开展一次,由联盟成员安排日程,组织如企业参观,组织座谈等流程。 (二)由联盟内的企业家组织面向校友的竞赛活动:主题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科技,通信应用,生活服务,智能投顾,数字营销等。 (三)招聘活动:提供岗位优先给到南邮校友,在招聘旺季如9,10月,由本联盟协同各省市校友会统一组织招聘。 (四)读书会: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发展座谈会、业务及技术分享、创业经历分享等。 (五)本联盟可参与风投等盈利性的投资性项目,优先考虑南邮校友项目。所获盈利可继续用于联盟日常运营,便于联盟长久平稳运行。 #### 第四章 修改及生效 第十一条:本章程于 2022 年01 月8 日修订。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2年 01月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