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t6book **Repository Path**: lsgx/qt6book ## Basic Information - **Project Name**: qt6book - **Description**: No description available - **Primary Language**: Unknown - **License**: Not specified - **Default Branch**: master - **Homepage**: None - **GVP Project**: No ## Statistics - **Stars**: 1 - **Forks**: 0 - **Created**: 2024-04-13 - **Last Updated**: 2024-06-06 ## Categories & Tags **Categories**: Uncategorized **Tags**: None ## README # qt6book Qt6_Cplusplus-DevelopmentTutorialCode ### 免责声明 ``` 一、缺陷与BUG声明: 本项目是出于以学习为目的的示例代码, 未做任何测试; 有很大可能存在严重的缺陷与BUG,请使用者自担风险。 ``` ``` 二、本项目所有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二进制程序、文档、源代码。 仅供兴趣爱好者以测试为目的阅读或编译使用, 严禁用于任何其它用途(包括且不限于演示、生产、商业等)。 ``` ``` 三、为避免祸从天降,无意之中,危害国家或社会安全。 严禁运行本项目程序,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运行程序者自行承担。 ``` ### 参考条款 参考链接 [2017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http://www.scio.gov.cn/xwfb/gwyxwbgsxwfbh/wqfbh_2284/2017n_8019/2017n04y26r/wjxgzc_8306/202207/t20220715_200469.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